姑媽
   作者:安徒生
   譯者:林樺
   文件:林六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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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應該認識姑媽!她這個人才可愛呢!這也就是說,她的可愛並不像我們平時所說的那種可愛。她和藹可親,有自己的一種滑稽味兒。如果一個人想聊聊閒天、開開什麼人的玩笑,那麼她就可以成為談笑的資料。她可以成為戲裡的角色﹔這是因為她只是為戲院和與戲院有關的一切而活著的緣故。她是一個非常有身份的人。但是經紀人法布──姑媽把他念作佛拉布──卻說她是一個“戲迷”。

       “戲院就是我的學校,”她說,“是我的知識的源泉。我在這兒重新溫習《聖經》的歷史:摩西啦,約瑟和他的弟兄們啦,都成了歌劇!我在戲院裡學到世界史、地理和關於人類的知識!我從法國戲中知道了巴黎的生活──很不正經,但是非常有趣!我為《李格堡家庭》這出戲流了不知多少眼淚:想想看,一個丈夫為了使他的妻子得到她的年輕的愛人,居然喝酒喝得醉死了!是的,這50年來我成了戲院的一個老主顧﹔在這期間,我不知流了多少眼淚!”

       姑媽知道每齣戲、每一場情節、每一個要出場或已經出過場的人物。她只是為那演戲的九個月而活著。夏天是沒有戲上演的──這段時間使她變得衰老。晚間的戲如果能演到半夜以後,那就等於是把她的生命延長。她不像別人那樣說:“春天來了,鸛鳥來了!”或者:“報上說草莓已經上市了!”相反,關於秋天的到來,她總喜歡說:“你沒有看到戲院開始賣票了嗎?戲快要上演了呀!”

       在她看來,一幢房子是否有價值,完全要看它離戲院的遠近而定。當她不得不從戲院後邊的一個小巷子遷到一條比較遠一點的大街上,住進一幢對面沒有街坊的房子裡去的時候,她真是難過極了。

       “我的窗子就應該是我的包廂!你不能老是在家裡坐著想自己的事情呀。你應該看看人。不過我現在的生活就好像我是住在老遠的鄉下似的。如果我要想看看人,我就得走進廚房,爬到洗碗槽上去。只有這樣我才能看到對面的鄰居。當我還住在我那個小巷子裡的時候,我可以直接望見那個賣麻商人的店裡的情景,而且只需走三百步路就可以到戲院。現在我可得走三千大步了。”

       姑媽有時也生病。但是不管她怎樣不舒服,她決不會不看戲的。她的醫生開了一個單子,叫她晚上在腳上敷些藥。她遵照醫生的話辦了,但是她卻喊車子到戲院去,帶著她腳上敷的藥坐在那兒看戲。如果她坐在那兒死去了,那對她說來倒是很幸福的呢。多瓦爾生*就是在戲院裡死去的──她把這叫做“幸福之死”。

       【多瓦爾生(BertelThorvaldsen,1768─1844)是丹麥名雕刻家。】

       天國裡如果沒有戲院,對她說來是不可想像的。我們當然是不會走進天國的。但是我們可以想像得到,過去死去了的名男演員和女演員,一定還是在那裡繼續他們的事業的。

       姑媽在她的房間裡安了一條私人電線,直通到戲院。她在每天吃咖啡的時候就接到一個“電報”。她的電線就是舞台裝置部的西凡爾生先生。凡是布景或撤銷布景,幕啟或幕落,都是由此人來發號施令的。

       她從他那裡打聽到每出戲的簡單扼要的情節。她把莎士比亞的《暴風雨》叫做“討厭的作品,因為它的布景太複雜,而且頭一場一開始就有水!”她的意思是說,洶涌的波濤這個布景在舞台上太突出了。相反,假如同樣一個室內布景在五幕中都不變換一下,那麼她就要認為這個劇本寫得很聰明和完整,是一出安靜的戲,因為它不需要什麼布景就能自動地演起來。

       在古時候──也就是姑媽所謂的30多年以前──她和剛才所說的西凡爾生先生還很年輕。他那時已經在裝置部裡工作,而且正如她所說的,已經是她的一個“恩人”。在那個時候,城裡只有一個獨一無二的大戲院。在演晚場時,許多顧客總是坐在台頂上的布景間裡。每一個後台的木匠都可以自由處理一兩個位子。這些位子經常坐滿了客人,而且都是名流:據說不是將軍的太太,就是市府參議員的夫人。從幕後看戲,而且當幕落以後,知道演員怎樣站著和怎樣動作──這都是非常有趣的。

       姑媽有好幾次在這種位子上看悲劇和芭蕾舞,因為需要大批演員上台的戲只有從台頂上的布景間裡才看得最有味。

       你在黑暗中坐著,而且這兒大多數的人都隨身帶有晚餐。有一次三個蘋果和一片夾著香腸的黃油麵包掉到監獄裡去了,而獄中的烏果裡諾*卻在這時快要餓死。這引起觀眾哄堂大笑。後來戲院的經理不准人坐在台頂的布景間裡看戲,主要就是為了香腸的緣故。

       【烏果裡諾(Ugolino)是意大利13世紀的政治家。他晚年被人出賣,餓死在獄中。這裡所談的是關於他坐監牢的一齣戲。】

       “不過我到那上面去過37次,”姑媽說。“西凡爾生先生,我永遠也忘不了這件事。”

       當布景間最後一次為觀眾開放的時候,《所羅門的審判》這出戲正在上演。姑媽記得清清楚楚。她通過她的恩人西凡爾生先生為經紀人法布弄到了一張門票,雖然他不配得到一張,因為他老是跟戲院開玩笑,而且也常因此諷刺她。不過她總算為他弄到了一個位子。他要“倒看”舞台上的表演。姑媽說:這個詞兒是他親口說出來的──真能代表他的個性。

       因此他就從上面“倒看”《所羅門的審判》了,同時也就睡著了。你很可能以為他事先赴過宴會,乾了好多杯酒。他睡過去了,而且因此被鎖在裡面。他在戲院裡的這一覺,睡過了整個黑夜。睡醒以後,他把全部經過都講了出來,但是姑媽卻不相信他的話。經紀人說:“《所羅門的審判》演完了,所有的燈和亮都滅了,樓上和樓下的人都走光了﹔但是真正的戲──所謂‘餘興’──還不過是剛剛開始呢。”經紀人說,“這才是最好的戲呢!道具都活起來了。它們不是在演《所羅門的審判》﹔不是的,它們是在演《戲院的審判日》。”這一套話,經紀人法布居然膽敢叫姑媽相信!這就是她為他弄到一張台頂票所得到的感謝!

       經紀人所講的話,聽起來確實很滑稽,不過骨子裡卻是包含著惡意和諷刺。

       “那上面真是漆黑一團,”經紀人說,“不過只有在這種情景下,偉大的妖術演出《戲院的審判日》才能開始。收票人站在門口。每個看戲的人都要交出品行証明書,看他要不要戴著手銬,或是要不要戴著口絡走進去。在戲開演後遲到的上流社會中人,或者故意在外面浪費時間的年輕人,都被拴在外面。除了戴上口絡以外,他們的腳還得套上氈底鞋,待到下一幕開演時才能走進去。這樣,《戲院的審判日》就開始了。”

       “這簡直是我們上帝從來沒有聽過的胡說!”姑媽說。

       布景畫家如果想上天,他就得爬著他自己畫的梯子,但是這樣的梯子是任何人也爬不上的。這可以說是犯了違反透視規則的錯誤。舞台木工如果想上天,他就得把他費了許多氣力放錯了地方的那些房子和樹木搬回到正確的地方來,而且必須在雞叫以前就搬好。法布先生如果想上天,也得留神。至於他所形容的那些悲劇和喜劇中的演員,歌唱和舞蹈的演員,他們簡直糟糕得很。法布先生!佛拉布先生!他真不配坐在台頂上。姑媽永遠不愿意把他的話傳達給任何人聽。但是佛拉布這東西,居然說他已經把這些話都寫下來了,而且還要印出來──不過這要在他死了以後,不在他死去以前,因為他怕人家活剝他的皮。

       姑媽只有一次在她的幸福的神廟──戲院──裡感到恐怖和苦惱。那是在冬天──那種一天只有兩個鐘頭的稀薄的陽光的日子裡。這時天氣又冷又下雪,但是姑媽不得不到戲院裡去。除了一個小型歌劇和一個大型芭蕾舞、一段開場白和一段收場白以外,主戲是《赫爾曼﹒馮﹒翁那》,這出戲一直可以演到深夜。姑媽非去不可。她的房客借給她一雙裡外都有毛的滑雪靴。她連小腿都伸進靴子裡去了。

       她走進戲院,在包廂裡坐下來。靴子是很暖和的,因此她沒有脫下來。忽然間,有一個喊“起火”的聲音叫起來了。

       煙從舞台邊廂和頂樓上冒出來了,這時立刻起了一陣可怕的騷動。大家都在向外亂跑。姑媽坐在離門最遠的一個包廂裡。

       “布景從第二層樓的左邊看最好,”她這樣說過,“因為它是專為皇家包廂裡的人的欣賞而設計的。”姑媽想走出去,但是她前面的人已經在恐怖中無意地把門關上了。姑媽坐在那裡面,既不能出,也不能進──這也就是說,進不到隔壁的一個包廂裡去,因為隔板太高了。

       她大叫起來,誰也聽不見。她朝下面的一層樓望。那兒已經空了。這層樓很低,而且隔她不遠。姑媽在恐怖中忽然覺得自己變得年輕和活潑起來。她想跳下去。她一隻腿跨過了欄杆,另一隻腿還抵在座位上。她就是這樣像騎馬似地坐著,穿著漂亮的衣服和花裙子,一條長腿懸在外面──一條穿著龐大的滑雪靴的腿。這副樣兒才值得一看呢!她當真被人看見了,因此她的求救聲也被人聽見了。她被人從火中救出來了,因為戲院到底還是沒有被燒掉。

       她說這是她一生中最值得紀念的一晚。她很高興她當時沒有辦法看見自己的全貌,否則她簡直要羞死了。

       她的恩人──舞台裝置部的西凡爾生先生──經常在禮拜天來看她。不過從這個禮拜天到下個禮拜天是很長的一段時間。因此近來一些時日裡,在每個星期三前後,她就找一個小女孩來吃“剩飯”──這就是說,把每天午飯後剩下的東西給這女孩子當晚飯吃。

       這個女孩子是一個芭蕾舞班子裡的一員﹔她的確需要東西吃。她每天在舞台上作為一個小妖精出現。她最難演的一個角色是當《魔笛》*中那隻獅子的後腿。不過她慢慢長大了,可以演獅子的前腿。演這個角色,她只能得到三毛錢﹔而演後腿的時候,她卻能得到一塊錢──在這種情形下,她得彎下腰,而且呼吸不到新鮮空氣。姑媽覺得能了解到這種內幕也是蠻有趣的事情。

       【這是奧地利音樂家莫扎特(Mozart,1756─1791)的一個歌劇。】

       她的確值得有跟戲院同樣長久的壽命,但是她卻活不了那麼久。她也沒有在戲院裡死去,她是在她自己的床上安靜地、莊嚴地死去的。她臨終的一句話是非常有意義的。她問:“明天有什麼戲上演?”

       她死後大概留下了500塊錢。這件事我們是從她所得到的利息推斷出來的──20元。姑媽把這筆錢作為遺產留給一位沒有家的、正派的老小姐。這筆錢是專為每年買一張二層樓上左邊位子的票而用的,而且是星期六的一張票,因為最好的戲都是在這天上演的﹔同時她每星期六在戲院的時候必須默念一下躺在墳墓裡的姑媽。

       這就是姑媽的宗教。

       (1866年)

       【這篇小品首先發表在1866年哥本哈根出版的《新的童話和故事集》第二卷第四部分。安徒生在他的手記中說:“‘姑媽’這個人物是我從好幾個人中認識的。這些人現在都在墳墓中安息。”“姑媽”這種人物不僅在“好幾個人中”存在,而且在無數的人中存在,在古代和當代人中,在資本主義和社會主義制度中都存在,不過表現方式不同罷了。這種人生活有一定的保障,還有點文化,可能還是某種“才子”,能發表一點對國家大事和文化藝術的看法,在“姑媽”那個時代是“戲迷”──這還是有點文化的表現,但在當代則是“麻將迷”或“吃喝迷”──毫無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