賢明的──聰明的父母
   作者:俞平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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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是一個講演的題目,去年在師大附中講的。曾寫出一段,再一看,滿不是這麼回事,就此丟開。這次所寫仍不愜意,寫寫耳。除掉主要的論旨以外,與當時口說完全是兩件事,這是自然的。

       照例的引子,在第一次原稿上寫著有的,現在只刪剩一句:題目上只說父母如何,自己有了孩子,以父親的資格說話也。衛道君子見諒呢,雖未必,總之妥當一點。

       略釋本題,對於子女,懂得怎樣負必須負的責任的父母是謂賢明,不想負不必負的責任的是謂聰明,是一是二,善讀者固一目了然矣,卻照例“下回分解”。

       先想一個問題,親之於子(指未成年的子女)子之於親,其關係是相同與否?至少有點兒不同的,可比作上下文,上文有決定下文的相當能力,下文則呼應上文而已。在此沿用舊稱,盡親之道是上文,曰慈﹔盡子之道是下文,曰孝。

       慈是無條件的,全體的,強迫性的。何以故?第一,自己的事,只有自己負責才合適,是生理的衝動,環境的包圍,是自由的意志,暫且都不管。總之,要想,你們若不負責,那麼,負責的是已死的祖宗呢,未生的兒女呢,作証婚介紹的某博士某先生呢,拉皮條牽線的張家嬸李家姆呢?我都想不通。第二,有負全責的必要與可能,我也想不出有什麼擔負不了的。決定人的一生,不外先天的遺傳,後天的教育。遺傳固然未必盡是父母的責任,卻不會是父母以外的人的。教育之權半操諸師友,半屬諸家庭,而選擇師友的機會最初仍由父母主之。即教育以外的環境,他們亦未始沒有選擇的機會。第三,慈是一種公德,不但須對自己,自己的子女負責,還得對社會負責。留下一個不尷不尬的人在世上鬼混,其影響未必小於在馬路上啐一口痰,或者“君子自重”的畸角上去小便。有秩序的社會應當強迫父母們嚴守這不可不守,對於種族生存有重大意義的公德。

       這麼看來,慈是很嚴肅的,決非隨隨便便溺愛之謂,而咱們這兒自來只教孝不教慈,只說父可以不慈,子不可以不孝,卻沒有人懂得即使子不孝,父也不可不慈的道理﹔只說不孝而後不慈,天下無不是的父母,卻不知不慈然後不孝,天下更無不是的兒女,這不但是偏枯,而且是錯誤,不但是錯誤,而且是顛倒。

       孝是不容易講的,說得不巧,有被看作洪水猛獸的危險。孝與慈對照,孝是顯明地不含社會的強迫性。舉個老例,瞽瞍殺人,舜竊負而逃,棄天下如敝屣,孝之至矣﹔皋陶即使會羅織,決不能証舜有教唆的嫌疑。瞽瞍這個老頭兒,無論成才不成才,總應當由更老的他老子娘去負責,舜即使聖得可以,孝得可觀,也恕不再來負教育瞽瞍的責任,他並沒有這可能。商均倒是他該管的。依區區之見,舜家庭間的糾紛,不在乎父母弟弟的搗亂,卻是兒子不掙氣,以致錦繡江山,丈人傳給他的,被仇人兒子生生搶走了,於舜可謂白璧微瑕。他也是只懂得孝不懂得慈的,和咱們一樣。

       社會的關係既如此,就孝的本身說,也不是無條件的,這似乎有點重要。我一向有個偏見,以為一切,感情都是後天的,壓根兒沒有先天的感情。有一文叫做感情生於後天論,老想做,老做不成,這兒所談便是一例。普通所謂孝的根據,就是父母兒女之間有所謂天性,這個天性是神秘的,與生俱生的,不可分析的。除掉傳統的信念以外,誰也不能証明它的存在。我們與其依靠這混元一氣的先天的天性,不如依靠寸積銖累的後天的感情來建立親子的關係,更切實而妥貼。詳細的話自然在那篇老做不出的文章上面。

       說感情生於後天,知恩報恩,我也贊成的。現在討論恩是什麼。一般人以為父親對於子女,有所謂養育之恩,詳細說,十月懷胎,三年乳哺,這特別偏重母親一點。賦與生命既是恩,孩子呱呱墮地已經對母親,推之於父親負了若干還不清的債務,這雖不如天性之神秘,亦是一種先天的系屬了。說我們生後,上帝父親母親然後賦以生命,何等的不通!說我們感戴未生以前的恩,這非先天而何?若把生命看作一種禮物而賦予是厚的饋贈呢,那麼得考量所送禮物的價值。生命之價值與趣味恐怕是永久的玄學上的問題,要証明這個,不見得比証明天性的存在容易多少,也無從說起。親子的關係在此一點上,是天行的生物的,不是人為的倫理的。把道德的觀念建築在這上面無有是處。

       親子間的天性有無既難定,生命的單純賦予是恩是怨也難說,傳統的名分又正在沒落,孝以什麼存在呢?難怪君子人惴惴焉有世界末日之懼。他們忽略這真的核心,後天的感情。這種感情並非特別的,只是最普通不過的人情而已。可惜咱們親子的關係難得建築在純粹的人情上,只藉著禮教的權威貼上金字的封條,不許碰它,不許討論它,一碰一講,大逆不道。可是“世衰道微”之日,頑皮的小子會不會想到不許碰,不許講,就是“空者控也搜者走也”的一種暗示,否則為什麼不許人碰它,不許人討論它。俗話說得好:“為人不作虧心事,半夜敲門鬼不驚。”

       人都是情換情的,惟孝亦然。上已說過慈是上文,孝是下文,先慈後孝非先孝後慈,事實昭然不容駁辯。小孩初生不曾盡分毫之孝而父母未必等它盡了孝道之後,方才慢條斯理不慌不忙地去撫育它,便是佳例。所以孝不自生,應慈而起,儒家所謂報本反始,要能這麼解釋方好。父母無條件的盡其慈是施,子女有條件的盡其孝是報。這個報施實在就是情換情,與一般的人情一點沒有什麼區別。水之冷熱飲者自知,報施相當亦是自然而然,並非錙銖計較一五一十,親子間真算起什麼清帳來,這也不可誤會。

       孝是慈的反應,既有種種不等的慈,自然地會有種種不等的孝,事實如此,沒法劃一的。一個人對於父母二人所盡的孝道有時候不盡同。這個人的與那個人的孝道亦不必盡同。真實的感情是複雜的,彈性的,千變萬化,而虛偽的名分禮教卻是一個冰冷鐵硬的殼子,把古今中外付之一套。話又說回來,大概前人都把親子系屬看作先天的,所以定製一塊方方的蛋糕叫做孝﹔我們只承認有後天的感情,雖不“非孝”,卻堅決地要打倒這二十四孝的講法。

       我的說孝實在未必巧,恐怕看到這裡,有人已經在破口大罵,“撕做紙條兒”了。這真覺得歉然。他們或者正在這麼想:父母一不喜歡子女,子女馬上就有理由來造反,這成個甚麼世界!甚麼東西!這種“生地蠻嗯打兒”的口氣也實在可怕。可是等他們怒氣稍息以後,我請他們一想,後天的關係為什麼如此不結實?先天的關係何以又如此結實?親之於子有四個時期:結孕,懷胎,哺乳,教育,分別考察。結孕算是恩,不好意思罷。懷胎相因而至,也是沒法子的。她或者想保養自己的身體為異日出風頭以至於效力國家的地步,未必純粹為著血胞才謹守胎教。三年乳哺,一部分是生理的,一部分是環境的,較之以前階段,有較多自由意志的成分了。至離乳以後,以至長大,這時期中,種種的教養,若不雜以功利觀念,的確是一種奢侈的明智之表現。這方才建設慈道的主幹,而成立子女異日對他們盡孝的條件。這麼掐指一算,結孕之恩不如懷胎,懷胎之恩不如哺乳,哺乳之恩不如教育。

       越是後天的越是重要,越是先天的越是沒關係。慈之重要既如此,而自來只見有教孝的,什麼緣由呢?比較說來,慈順而易,孝逆而難,慈有母愛及庇護種族的傾向做背景──廣義的生理關係──而孝沒有﹔慈易而孝難。慈是施,對於子的愛憐有感覺的張本,孝是報,對於親之劬勞,往往憑記憶想象推論使之重現﹔慈順而孝逆。所以儒家的報本反始,慎終追遠論,決非完全沒有意義的。可是立意雖不錯,方法未必盡合。儒家的經典《論語》說到慈的地方已比孝少得多,難怪數傳以後就從對待的孝變成絕對的孝。地位愈高,標準愈刻,孝子的旌表愈見其多而中間大有“儒林外史”的匡超人在,這種是事實罷。他們都不明白盡慈是教孝的惟一有效的方法,卻無條件地教起孝來,其結果是在真小人以外添了許多的偽君子。

       慈雖為孝的張本,其本身卻有比孝更重大的價值。中國的倫理,只要矯揉造作地裝成鞠躬盡瘁的孝子,決不想循人性的自然,養成溫和明哲的慈親,這於民族的生存和發展,有相當重大的關係。積弱之因,這未必不是一個。姑且用功利的計算法,社會上添了一個孝子,他自己總是君子留點儀刑於後世,他的父母得到晚年的安享,效用至多如此而已﹔若社會上添一慈親,就可以直接充分造就他的子女,他的子女一方面致力於社會,一方面又可以造就他的子女的子女,推之可至無窮。這仍然是上下文地位不同的原故。慈順而易,孝逆而難,這是事實﹔慈較孝有更遠大的影響,更重大的意義也是事實。難能未必一定可貴。

       能夠做夢也不想到“報”而慷慨地先“施”,能夠明白盡其在我無求於人是一種趣味的享受,能夠有一身做事一身當的氣概,做父母的如此存心是謂賢明,自然實際上除掉賢明的態度以外另有方法。我固然離賢明差得遠,小孩子將來要“現眼”,使衛道之君子拍手稱快,浮一大白也難說﹔可是希望讀者不以人廢言。好話並不以說在壞人嘴裡而變壞。我不擁護自己,卻要徹底擁護自己的論旨。

       但同時不要忘記怎樣做個聰明的。兒女成立以後親之與子,由上下文變成一副對聯──平等的並立的關係。從前是負責時期,應當無所不為﹔現在是卸責時期應當有所不為。幹的太過分反而把成績毀卻,正是所謂“蛇固無足,子安能為之足”。

       慈道既盡卸責是當然,別無所謂冷淡。兒女們離開家庭到社會上去,已經不是赤子而是獨立的人。他們做的事還要我們來負責,不但不必,而且不可能,把太重的擔子壓在肩頭,勢必至於自己摔交而擔子砸碎,是謂兩傷。從親方言,兒女長大了,依然無限制無窮盡地去為他們服務,未免太對不起自己。我們雖不曾夢想享受兒孫的福,卻也未必樂意受兒孫的累。就子方言,老頭子動輒下諭單,發訓話,老太太說長道短,也實在有點沒趣,即使他們確是孝子。特別是時代轉變,從親之令往往有所不能,果真是孝子反愈加為難了。再退一步,親方不嫌辛苦,子方不怕嘮叨,也總歸是無取的。

       看看實際的中國家庭,其情形卻特別。教育時期,舊式的委之老師,新派交給學校,似乎都在省心。直到兒女長成以後,老子娘反而操起心來,最習見的,是為兒孫積財,干預他們的戀愛與婚姻,這都是無益於己,或者有損於人的頑意兒。二疏說:“賢而多財則損其志,愚而多財則益其過”真真是名言,可是老輩裡能懂得而相信這個意思的有幾個,至於婚姻向來是以父母之命為成立的條件的,更容得鬧成一團糟,這是人人所知的。他們確也有苦衷,大爺太不成,不得不護以金銀鈔票,大姑娘太傻不會挑選姑爺,老太爺老太太只好親身出馬了。這是事實上的困難,卻決不能推翻上述的論旨,反在另一方面去証明它。這完全是在當初負責時期不盡其責的原故,換言之,昨兒欠了些賢明,今兒想學聰明也不成了。教育完全成以後,豈有不能涉世,更豈有不會結婚的,所以這困難決不成為必須干涉到底的口實。聰明人的特性,一是躲懶,一是知趣,聰明的父母亦然。躲懶就是有所不為,說見上。知趣之重要殆不亞於躲懶。何謂知趣?吃虧的不找帳,賭輸的不撈本,施與的不望報。其理由不妨列舉:第一,父母總是老早成立了,暮年得子女的奉侍固可樂,不幸而不得,也正可以有自娛的機會,不責報別無甚要緊。不比慈是小孩子生存之一條件。第二,慈是父母自己的事,沒有責報的理由。第三,孝逆而難,責報是不容易的。這兩項上邊早已說過。第四以功利混入感情,結果是感情沒落,功利失卻,造成家庭間鄙薄的氣象,最為失算。試申說之。

       假使慈當作一般的慈愛講,中國家族,慈親多於孝子恐怕沒有問題的。以這麼多的慈親為什麼得不到一般多的孝子呢?他們有的說世道衰微人心不古啦,有的說都是你們這班洪水猛獸幹的好事啦,其實都絲毫不得要領。在洪水猛獸們未生以前,很古很老的年頭,大概早已如此了,雖沒有統計表為証。根本的原因,孝只是一種普通的感情,比起慈來有難易順逆之異,另外有一助因,就是功混利於感情。父母雖沒有絕對不慈的,(精神異常是例外)可是有絕對不望報的嗎?我很懷疑這分數的成數,直覺上覺得不會得很大。所謂“養兒防老積谷防飢”,明顯地表現狹義的功利心。重男輕女也是一旁証,兒子勝於女兒之處,除掉接續香煙以外,大約就數榮宗耀祖了。若以純粹的戀愛為立場,則對於男女為什麼要歧視如此之甚呢?有了兒子,生前小之得奉侍,大之得顯揚,身後還得血食,撫養他是很合算的。所持雖不甚狹,所欲亦復甚奢,宜有淳於髡之笑也。他們只知道明中占便宜,卻不覺得暗裡吃虧。一以功利為心,真的慈愛都被功利的成分所攙雜,由攙雜而彷彿沒落了。本來可以喚起相當反應的感情,現在並此不能了。父責望於子太多,只覺子之不孝﹔子覺得父的責望如此之多,對於慈的意義反而懷疑起來。以功利妨感情,感情受傷而功利亦烏有,這是最可痛心的。雖不能說怎樣大錯而特錯,至少不是聰明的辦法呢。

       聰明的父母,以純粹不雜功利的感情維繫親子的系屬,不失之於薄﹔以縝密的思考決定什麼該管,什麼恕不,不失之於厚。在兒女未成立以前最需要的是積極的幫助,在他們成立以後最需要是的消極的不妨礙。他們需要什麼,我們就給他們什麼,這是聰明,這也是賢明。他們有了健全的人格,能夠恰好地應付一切,不見得會特別乖張地應付他們的父母,所以不言孝而孝自在。

       截搭題已經完了,讀者們早已覺得,賢明與聰明區別難分,是二而一的。聰明以賢明為張本,而實在是進一步的賢明。天職既盡,心安理得,在我如此,賢明即聰明也﹔報施兩忘,渾然如一,與人如此,賢明又即聰明也,聰明人就是老實人,頂聰明的人就是頂老實的人,實際上雖不必盡如此,的確應當是如此的。

       一九三○年七月廿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