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青天

包青天即包拯,宋朝盧州合肥人,字希仁,人稱包公、包龍田、包文正公,閻羅天子等。其父包懷、母周氏,生兄弟三人,包公排行老么。幼時拜一寧老先生為師。及長,舉進士第,官拜大理評事,掌刑法,後多所昇遷。仁宗時,授龍圖閣學士,嘉祐元年攝理開封府,後又拜禮部侍郎等職。
包公本性耿直,務敦厚,立朝剛毅,為官清廉,大公無私,貌若木訥、不苟言笑,以致有人比喻其笑比黃河清澈還難。他明察秋毫,權貴與官宦們因此檢斂形跡,故京師常言:「關節不到,有閻羅包老。」當時連婦人、幼童都知道有個包青天廉潔公正。
據說因包公為官清正,所以轄兼陰陽,白天治陽世,夜裡治陰司,有「活閻王」之稱。今民間所謂十殿閻羅之第五段即由包公掌轄。
明人作演義「包公案」,又名「龍圖公案」,專談包公辦案的嚴明公正,不畏權貴,更使包公成為家喻戶曉的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