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飛被民間視為神祇來祭拜,是因為其精忠愛國的英勇表現。其助宋抗金的彪炳功業,一般人知之不詳,卻因被奏檜陷
 害,在監獄中冤死,而使其英名流傳民間,普受國人崇敬。宋朝以降,國人相繼受到異族的統治,岳飛更成為民眾抵禦外族、中興復國的精神象徵。故而明代以後,民間私建的岳王廟逐漸普遍,清代朝廷囚岳飛曾敗清人的祖先而不予祭祀,而台灣卻有七座岳王廟建於清代。岳飛又稱「岳武穆王」、「岳忠武王」、「岳王爺」、「岳元帥」等,宋朝河南湯陰人:字鵬舉。據傳因出生時有大鵬飛鳴屋頂,因取名「飛」字。岳飛出生不滿一個月,黃河決堤,母姚氏抱他坐在小甕中,被洪水衝到岸遽,倖免於難,地方人士驚為異數。岳飛年少時家貧,但勤奮好學,尤好讀左氏春秋,喜孫子兵法。宋徽宗時,擬從軍報國,抵禦外侮,但又怕不能孝順母親,岳母乃在其背刺「精忠報國」四字。岳飛自知忠孝不能兩全,毅然投軍報國。智勇雙全的他,屢次大敗金兵。紹興十年,岳飛大破金兵於河南朱仙鎮,正準備直搗黃龍(金人發祥地),以雪靖康之恥時,卻因奸臣秦檜力主議和,一天內連下十二道金牌令岳飛班師回朝。功虧一簧的岳飛,不久後更「莫須有」的罪名入獄,隔年竟被害死獄中,時年才三十九歲。
 每年農曆二月十五日是岳武穆王的例祭日,全省各地的岳王廟都會舉行盛大的祭典。